近来,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与洛江区住建局联合调停了一同物业服务合同胶葛,取得当事人高度赞誉。
本来,2021年1月至2024年10月期间,杜某一向未交纳物业费,欠缴物业费41415元及逾期缴款违约金。多年来,洛江某物业公司经过多种途径向杜某催收物业费,杜某均置之脑后,该公司遂申述至洛江法院。
洛江法院收到该案子后,及时与杜某取得联络,经了解,杜某系因诉争店面外墙漏水,屡次与物业公司交涉未果,也向当地社区、大街办等部分反映无果,故回绝交纳物业费。
为更全方面了解案情,精确确定现实,妥善化解对立胶葛,法院在征得当事人赞同后,依托人民法院调停渠道将该案子派遣洛江区住建局联合调停,并约请具有住建范畴专业相关常识和胶葛调处经历的专家及物业协会作业人员上门现场调停。
期间,洛江法院、住建部分、物业协会、物业公司等几方的作业人员到杜某的店面进行现场勘查。经住建专家现场勘验和查询发现,漏水问题系因外墙渗水导致,确因物业公司保护不妥形成。
本着促进“对立胶葛本源性化解”的准则,住建专家现场向两边答疑解惑,调停人员耐心向两边释明有关规定法令职责及法令成果,终究促进两边开始达到和谐计划:物业公司许诺近期对店面表里墙做全面修正,墙面修正好后经调查若未再漏水,杜某及时向物业公司足额交纳物业费。由物业协会催促物业公司完结墙面的修正作业,并盯梢修正后有无漏水景象。
达到调停计划后,物业公司及时联络工人进行现场修正,并于5个作业日内完结表里墙面的修正作业。修正作业完结后正值多雨时期,经调查未再呈现漏水景象。
鉴于诉争店面未再漏水,调停员依据两边开始达到的调停计划及时敦促杜某交纳物业费,杜某对修正成果表示满意并及时足额交纳物业费,因物业公司本身也存在必定的职责,物业公司自愿抛弃对逾期违约金的建议。
至此,该起拖欠三年多物业费的物业服务合同胶葛得以圆满处理,也避免了业主另行申述物业公司涉侵权胶葛案子,这样“一揽子”处理胶葛的形式不只削减当事人的诉累、诉讼本钱,也从源头上处理潜在诉讼案子,得到当事人的盛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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